具体看要求。1、特殊岗位教师在就业期间,由县级相关部门跟踪评估。对成绩突出、表现优异的,予以表彰;对工作不扎实、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,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督促纠正;对于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,教育没有变化,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,应当解除协议。2、每个岗位县(市)和学校,都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,方便教师生活与工作。
特岗无教师资格证会解聘吗
3、特殊岗位教师享受国家《关于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》(中办发[2005]18号)、《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学、支农、支医、扶贫工作的通知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发布[2006]16号)和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》(川委办[2005]34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完善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志愿者相关政策的通知》(四川人发[2007]16号)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。
4、“特殊岗位计划”的实施可以与“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教师培养计划”相结合。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殊岗位教师,可按规定推荐免试学习教育硕士学位。特殊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为“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教师培养计划”要求3年基层教学实践。5、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,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,并按照规定办理工资基金编制核定手续,并报省、市(州)人事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,同时将其工资支付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,确保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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